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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省水禽核心育种场及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 (试行)

  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畜禽遗传

    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其配套办法的通知


    川农函〔2024〕362号

    各市(州)农业(农牧)农村局,各有关单位:

    现将《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生猪、肉牛、肉羊、蛋鸡、肉鸡、水禽、家兔、蜜蜂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等8个配套办法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  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

    2024年7月23日



    四川省水禽核心育种场及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

    (试行)

    一、水禽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

    (一)种群要求

    1.品种(配套系)来源应为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》收录或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品种(配套系)。种群符合本品种特征和种用要求。

    2.至少具有3个遗传背景及来源清楚、符合水禽未来消费市场需求、经2个世代以上选育的品系。肉鸭、蛋鸭每个品系至少有60个家系,肉鹅每个品系至少有40个家系。产蛋期个体性能测定数:蛋鸭、肉鸭、番鸭不少于800只,鹅不少于400只。

    3.育种场测定规模要求:

    (1)肉鸭有个体测定笼位或可同期开展繁殖个体测定规模不少于2500个;蛋鸭不少于3300个;鹅不少于1200个;番鸭不少于1800个。

    (2)肉鸭、鹅、番鸭有个体生长性能测定专用设备,可开展生长性能、饲料转化率测定。

    4.种群健康状况良好,符合种用动物卫生健康标准要求。符合《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水禽疫病控制要求。小鹅瘟达到免疫无疫(小鹅瘟病原学检测阴性),高致病性禽流感达到免疫无疫(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85%以上且病原学检测阴性),鸭瘟达到免疫无疫(鸭瘟病原学检测阴性)。

    (二)技术要求

    1.根据《全国水禽遗传改良计划(2020-2035年)》和《四川省水禽遗传改良计划(2024—2035年)》目标和任务,制定本场未来不少于5年的育种方案并组织实施。目标、任务、生产性能指标要明确具体,分解为年度指标,可考核。

    2.有专用育种场地,包括孵化、育雏、育成等各个不同阶段及数据处理、禽病诊断、监测、档案存放等设施设备。

    3.现有育种方案完善,已执行2个世代以上,并有世代选育工作总结报告。

    4.系谱记录清楚,有2个世代以上的性能测定记录。

    5.年度性能测定数量:鸭每个品系800只以上,鹅每个品系400只以上。

    6.必测性状:鸭必测性状:初生重、64周龄产蛋数、种蛋受精率和孵化率;鹅必测性状:初生重、64周龄产蛋数、种蛋受精率和孵化率。

    (三)管理要求

    1.所有育种数据记录齐全,技术档案完整、准确,应有专业育种软件管理育种数据,开展数字化育种工作。

    2.开展生产性能测定、准确记录测定结果。生产性能测定参照《全国水禽遗传改良计划水禽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(试行)》执行。

    3.所有禽只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完成个体登记(上传至省畜禽遗传评估中心),育种核心群母禽的配种、孵化信息都需要及时地、完整地上传。

    4.保持单品种(配套系)核心育种群或扩繁推广规模不低于遴选标准要求的规模。

    5.开展新品种(配套系)培育或培育品种(配套系)的选育提高工作。

    6.保证雏禽质量,做好用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。

    7.开展好水禽重大疫病监测工作和主要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工作。

    8.定期维护、检定生产性能测定设施、设备,计量设备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,并保障正常使用;鼓励在生产性能测定工作中采用新技术、新设施和新设备。

    二、水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

    (一)种群要求

    1.品种来源应为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》收录或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品种、配套系。种群符合本品种特征和种用要求,健康状况良好。

    2.肉鸭:培育品种(配套系)、引进品种(配套系)单品种祖代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5000只,或父母代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2万只,年推广商品代雏鸭200万只以上;地方品种单场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1万只,年推广商品代雏鸭100万只以上。所有种鸭公母配比按需求满足要求。

    3.蛋鸭:培育品种(配套系)单品种祖代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5000只,或父母代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2万只,年推广商品代雏鸭200万只以上;地方品种单场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1万只,年推广商品代雏鸭100万只以上。所有种鸭公母配比按需求满足要求。

    4.番鸭:单品种祖代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5000万只,或父母代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2万只,年推广商品代雏鸭200万只以上。培育配套系、引入配套系单品种父母代成年母鸭存栏不少于1万只,年推广商品代雏鸭100万只以上。所有种鸭公母配比按需求满足要求。

    5.肉鹅:地方品种、培育品种单品种存栏不少于5000只,年推广商品代鹅苗20万只以上;培育配套系、引入配套系单品种祖代成年母鹅存栏不少于5000只或父母代成年母鹅存栏不少于2万只,年推广商品代鹅苗80万只以上。所有种鹅公母配比按需求满足要求。

    (二)技术要求

    根据《全国水禽遗传改良计划(2020-2035年)》和《四川省水禽遗传改良计划(2024—2035年)》目标和任务,制定本场未来不少于5年的扩繁方案并组织实施。目标、任务、良种扩繁指标要明确具体,分解为年度指标,可考核。

    (三)管理要求

    1.所有扩繁数据记录齐全,技术档案完整、准确,应有专业软件管理数据。

    2.保持单品种(配套系)核心育种群或扩繁推广规模不低于遴选标准要求的规模。

    3.开展好水禽重大疫病监测工作和主要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工作。

    附件:7.1四川省水禽核心育种场遴选申请表

    7.2四川省水禽核心育种场核验申请表

    7.3四川省水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申请表

    7.4四川省水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核验申请表

    7.5四川省水禽核心育种场遴选现场审核表

    7.6四川省水禽核心育种场核验现场审核表

    7.7四川省水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现场审核表

    7.8四川省水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核验现场审核表

    7.9四川省水禽核心育种场年度数据报表

    7.10四川省水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年度数据报表

    7.11育种(扩繁)方案(提纲)

    7.12工作总结(提纲)

    7.13四川省水禽遗传改良计划水禽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(试行)


    转载于:四川省农业农村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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